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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机关现有13人(其中主席一名,副主席2名,助理调研员2名),下设一室两科(办公室、生产保护科、组织宣传科)。 现有基层工会1761个(其中街道总工会7个,系统工会7个,社区工会95个,企业工会和行业工会1652个)工会会员数59725人。
主要职责
工会是广大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鼓楼区总工会在鼓楼区委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是全区系统工会、街道总工会及基层企(事)业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上级工会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维护、参与、建设、教育”等社会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协助全区各部委办局党委(党组)管理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会干部培训规划。优化强化工会干部队伍,逐步形成工会代表职工、领导机关为基层和职工群众服务的运行机制。 (四)对关系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与政府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五)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工作。 (六)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比武、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全区各级职工技术协会开展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做好全区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和困难职工的保障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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